服务承诺
(一)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则,做到依法行政。在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农机监管职能
(二)加强执行力建设。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告知农机管理和其他事项的办理程序、必备材料。坚持首问负责制、严格限时办理制,对能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对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和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作出耐心的解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坚持政务公开。对办事流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严格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恪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机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92-331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