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54号)的建议,结合专家组分析研判结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2日0时至1月17日24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市环境攻坚办各现场督导组根据各县区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区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详尽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送,市环境攻坚办各现场督导组要将前一日的督导检查情况报送到指定邮箱。
鹤环攻坚办【2018】3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4).pdf
联系人:高慧丽 3312369
电子邮箱:hbshbjyjb@126.com
2018年1月11日